九江新闻网讯(张竹才)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源头管控,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国庆假期安全出行环境,9月27日上午,都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教导员于建平、副大队长黄在交管大队三楼会议室约谈县客运企业相关负责人,县交通局分管领导参加约谈。
会上,于建平传达了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江西省部分重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了都昌县客运站存在客运车辆站外接客、公交车不进站、违规停车等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1。通过自查发现问题的,各运输企业要认真检查驾驶人员的身体、心理和家庭情况,及时掌握思想动态,采取相关措施分流或停职不适应人员;2.及时整改和消除隐患。各运输企业要加强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和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车内和座椅上张贴“一路系好安全带”的标语,司乘人员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3.联合执法严惩,交管大队会同交通局、执法大队联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惩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黄针对客运站外拉客等执法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具体要求:1 .客运公司的管理人员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3.要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4.客运车辆在休班期间要按规定停放,不得停放在居民区、学校等影响人们生活和出行的地方。
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就上述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相关客运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安全无小事,一定全力配合交管、交通等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确保客运车辆安全。